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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公司出口的货物有一些是第三方付的款,所以就出现了收货方和付款方不是同一家公司的情况,请问这种情况的话我需要做什么登记吗?会影响我的总量核查吗?

您好!外管方面只要遵循“谁出口谁收汇,谁进口谁付汇”的收支原则就影响不大,但根据您描述的情况,在申请退税时可能会生成疑点,如生成疑点的,需要与主管税务机关说明情况。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http://www.cpa.js.cn/show/675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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