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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一家代理进口公司,报关单上经营单位和收货单位不是同一家,进口的合同和发票的抬头也是收货单位和国外客户的抬头,请问到银行付汇时,是不是带合同、发票(合同发票都是收货单位和国外的抬头)、我们与收货单位的代理协议以及付汇联就可以了?

您好!原则上,谁进口,谁付汇,经营单位是谁,就由谁付汇。如你司是报关单上的经营单位,则由你司付汇,携带合同、发票和协议等前往银行付汇,具体以主管外汇局要求为准。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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