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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我司在今年7月28日第一次进口货物,8月份又进口了一批,这两批货物分别在10月8号和10月10号都已付了汇。现我想咨询除了在辅导期满后要到所在地外汇局递交《进出口收付汇信息报告表》外;我司在付汇后需要通过监测系统企业端网上向外管局报告吗?后续进口货物(90天内付汇),进口后要在网上报告吗?辅导期满了以后再进口的货物(若不预付、不延付)要在网上报告吗?谢谢!

您好!对于辅导期内企业,政策上没有严格规定是否需要在系统中报告,辅导期间系统操作请企业以主管外汇局要求为准。辅导期满后,外汇局会对企业进行等级评定,此后,企业按相应等级评定进行操作。如果评定为A类企业的,则对于进口后超过90天以上付汇的情况,企业需要在网上进行报告,对于90天以内的,不需要报告。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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