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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由于客户临时通知进口公司变动,本来做收汇后30天内出口的货物,拖延到30天后出口,造成未能做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做预收货款报告新增, 1. 请问可否不做? 会有什么影响吗?2. 如果做的话,一般需要哪些材料给当地外汇局,多久会批下来??3.企业贸易信贷逾期报告业务申请表里的 情况说明 需要填写哪些内容才可以??4. 这几天要出这个货,是否会对出口报关和退税产生影响???

您好!1、如果目前距离收款时间不超过30天的,可在企业端做预收款报告,否则需前往外管现场报告;2、企业端报告无需提交资料;前往外管报告时携带情况说明(详细说明未及时报告的原因和需要报告的内容)以及外管认为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一般当天即可完成;3、情况说明无固定格式,一般详细说明未及时报告的原因和需要报告的内容;4、对报关和退税影响不大。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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