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页 > 问答 >

B类企业30天外收汇已做延期收款报告,报告时间在90天内,但实际收汇时间已超过90天,该怎么办?

您好!如果企业预计实际收汇时间会超过报告的90天期限的,则应在报告期限内进行调整,如果目前未及时调整,而导致超过调整期限的,企业无法再在系统中调整,建议企业与主管外汇局说明情况,根据主管外汇局要求操作。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http://www.cpa.js.cn/show/63112.html

(一) 本文由网上采集发布,不代表我们立场,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 本网注明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5日内与本网联系。联系方式:邮件 401945625@qq.com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微信号:13405609889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