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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做预收报告时。里面出现的关联关系类型指的是的什么与什么之间的关系啊?还有报告金额是一定要与实际收到的金额一致吗?可不可以与上面的金额一样?假如我实际收到的是2011.62,但上面显示的金额为2012,这样我的报告金额可以写2012吗?

您好!1、关联关系即收汇方与付汇方两者是否存在子母公司,财务决策等经营关系,若无则选择无关联关系即可。2、报告金额一般为预计超过30天出口货物的预收款,报关金额并不一定等同于收款金额,如收到一笔预收款,对应的货物分两次出口,一次是超过30天的,一次是不超过30天的,企业需分拆预收金额,报告30以上出口部分货物对应的预收款金额即可;3、可以。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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