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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宁波鄞州新办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时显示非交叉稽核相符发票。我是2张9月份认证的,7张10月份认证的,那要到什么时候可以申报退税?2、换汇成本4.95、2.85、4.90低于合理下限,是否可以申报退税,该怎么处理?3、直通申报的基本要求符合,可我们是新办企业,不知可否进行直通申报?

您好!1、企业发票是否认证,认证后到达的信息不一定,一般一个月左右就应该有了;2、换汇成本过高或者过低能否予以退税企业需要与主管税务机关确认;3、根据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宁波市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直通申报管理办法》的公告,外贸企业为非出口退税审核关注企业,且不存在《国家税务总局 商务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外贸出口经营秩序切实加强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6〕24号)国税发[2006]24号规定情形的出口业务,如企业未出现上述情形的应可以申请,具体可以参照http://www.nbtax.gov.cn/guoshui/action/GetArticleView1.do?id=158644。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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