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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新政策,7月25日出口的货物,是不是只要在明年的4月30日前的任何一个申报期都能办理免抵税申报?希望能回答我的提问,不要把政策发一遍,那样我还是不能理解,谢谢!

您好!新政以后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的出口日期为准,下同)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收齐有关凭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货物增值税免抵退税及消费税退税。企业可参看新政内容http://www.chinatax.gov.cn/n8136506/n8136593/n8137537/n8138502/11985939.html。根据您所说的7月25日出口的货物可至次年4月30前的各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申报退税。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http://www.cpa.js.cn/show/566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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