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页 > 问答 >

您好,我想请教一下我的此份合同是五月份签订的,新的收汇方法尚未启用,所以此笔合同没有在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做登记,并与5月当月直接结转全部预付款,七月中旬开始施行新的收汇制度,客户与昨日汇入同一笔合同的提货款,我能直接到银行将款转到我公司人名币帐号上面,还是需要遵循新的收汇制度先在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上做合同登记和提货款登记后等出口口岸有额度了再拿着出口收汇说明去银行转帐呢?谢谢!

您好,货物未出口,在七月十四日后收到的预收款还是需要进行登记的,激活额度后即可去银行结汇。如有其它疑问请继续在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http://www.cpa.js.cn/show/5621.html

(一) 本文由网上采集发布,不代表我们立场,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 本网注明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5日内与本网联系。联系方式:邮件 401945625@qq.com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微信号:13405609889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