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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司在8月2号收到50%预收货款的货物尾款,(第一笔50%的预收货款6月份已收到),由于货物在8月25日就已出口,所以我没有在外汇监测系统中作预收货款登记报告,但实际上由于我们的货物出口少了,所以需要从原来的货款中退汇退一部分给客户,那我想问下针对于这笔退汇我需要做什么登记吗?(我问过外管局,他们说180年以内可直接去银行退汇).谢谢!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这笔退汇不需要进行报告。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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