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如果您指的怎么处理是外管系统操作方面的,对于8月1日之前出口的货物一般可以不做报告;如果金额较大,影响总量指标的,企业可以前往外管补报告。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http://www.cpa.js.cn/show/547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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