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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请问一下,我司在5月14日出口的货物,超出90天还没有收到货款(8月14日刚好90天),我们在8月16号才到外汇局申请延期收汇,这算不算逾期申报呢?现场申报需要准备什么资料?需要交费吗?资料流程请发到我邮箱429541002@qq.com 谢谢!

您好!企业超过90天未做延期收汇报告,需前往当地外管局做现场报告,现场报告需以下材料:(1)情况说明(说明未能及时通过监测系统企业端网上报告的原因、需报告的事项和具体内容);(2)外汇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不收取费用。
http://www.cpa.js.cn/show/541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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