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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我司预收货款已超过30天,未在外汇监测网上做预收货款报告,现外管局要求我司提供情况说明,请问情况说明要如何写,写明哪些内容?

您好!情况说明一般包括并不限于下列内容:未及时报告的原因、需要报告的详细内容等,由于现场报告为属地管理,各地外汇局对于现场报告所需提供的资料以及所需说明的内容并不一致,因此建议与主管外汇局进行确认。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http://www.cpa.js.cn/show/535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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