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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我们公司是2010年6月办理登记了《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有效期到2013年6月,那我们公司在这段时间是否已经进入到进出口企业名录?

您好!如果您所指的是“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的,企业依法取得对外贸易经营权后需持《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申请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办理确认书》及下列资料有效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以下简称名录)登记手续: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依法不需要办理备案登记的可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等;外汇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外汇局审核有关资料无误后为其办理名录登记手续。12月1日试点开始前已办理“进口单位付汇名录”登记或相关变更登记的,可不重新签署《确认书 》 。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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