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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号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新系统上线后,1.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的机构代码,用户代码和用户密码从哪里获取?2.对于7月份出口的货物,8月份收汇的这部分贸易,是否需要在监测系统中报告延期收款?3.在系统中报告延期收款时,因每天出口业务(货到后付款)达几百上千笔,能否将每天的业务合并成一笔报告?报告时是否需要输入报关单号?4.我们单位一般是发货后40天收款,那这部分,是不是不用作报告?只有出口超90天以上的才用报告?

您好!1、企业从当地外管获取;2、延期报关是针对90天以上收汇的,您的情况,不需要报告;3、不可以,如果企业要这么操作,需要和当地外管确定,延期收款,需要录入报关单号;4、延期收款的A类企业,只有90天以上才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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