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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9.23号出了8万美金的货物,因前面有4万美元的预收款,那就应该有4万美金的收汇额度出来,可收汇核查中只有1.7万美金,这是怎么回事啊,现在美金结不出来用啊

您好!初始可收汇额根据企业2008年1至6月的出口收汇核销情况及2007年6月至2008年5月的出口收汇总额核定,并于7月14日前导入联网核查系统。对于部分上半年出口收汇值远远大于出口报关值的企业,其初始可收汇额归零。企业预收货款如果要结汇,必须保证预收款额度足够。另外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过渡期部分企业预收货款结汇或划转有关问题的通知》(汇综发2008〕120号),对于已开办外贸业务的企业,如需超出规定比例办理预收货款结汇或资金划转的,企业应向外汇局申请预收货款提款登记确认,并提交书面申请、企业前12个月出口和收结汇(含预收货款收结汇)情况、已签订的出口合同及其他材料。所在地外汇局在审核贸易真实性的基础上,向符合审核要求的企业出具《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核准件》,企业可凭核准件到银行办理预收货款资金结汇或划转手续。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上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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