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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请问下如果我们公司去年收到一笔货物的预付款,当时没有登记,没有做任何操作,现在货物出口了,并收到了尾款。接下来应该要怎么做才不会应该后面的结汇核销退税。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核销退税的时间可不可以是跨年的,但是是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非常感谢

您好!如果您是外管新政试点地区企业的,目前不需要核销,如企业收到预收款距离货物出口时间超过30天的,需要做预收款报告,出口时间距离收到尾款超过90天的需要做延期收汇报告,如果没有及时报告的,需前往外管报告。收到预收款和尾款企业凭有效单证结汇,及时做退税申报即可。如不是新政试点地区企业的,如果企业在结预收款时没有做预收款登记和合同登记的,会占用一般贸易额度,但不影响核销,您需先核销再办理退税,在核销和退税期限内可以跨年。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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