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首先由遗失专用发票方企业至主管税务机关作遗失申报,然后销货方等下月初报完税之后,凭遗失证明等资料至税务机关开具"已抄报税证明单",购货方凭"已抄报税证明单"及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认证抵扣。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http://www.cpa.js.cn/show/477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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