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老师,您好!我想问下,就是我单位1月份收款,已经进行了预收货款新增报告了,报告预计出口日期为3.31,结果货要到4月份出,我想进去调整一下,为什么不行呢?您好!3月份的数据已核查过,无法进行调整。请问是否要到外汇管理局进行调整呢?需要什么资料呢?
您好!由于您之前所报告的预计出口日期已早于当前的实际日期,因此是不允许在系统中进行调整的,企业需要携带情况说明以及外管局要求的其它资料至主管外汇局进行调整,由于各地外管管理的差异,所需的资料需要企业与外汇局进行确认。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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