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3]150号),销售货物并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后,如发生退货或销售折让,应视不同情况分别按以下规定办理,做冲红操作,和日期无关。如有其他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上提问,谢谢!
http://www.cpa.js.cn/show/4658.html
http://www.cpa.js.cn/show/4658.html
(一) 本文由网上采集发布,不代表我们立场,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 本网注明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5日内与本网联系。联系方式:邮件 401945625@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