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页 > 问答 >

想咨询一个问题,如下: A公司(在广东)从国外保税进口原材料,他们想通过手册将原材料给我司加工,我司加工后将成品再通过手册交给B公司,B公司通过手册从我司进口成品后再用他的手册出口,A公司、B公司、我司均为国内企业,我司现在没有手册。我司应该用什么样的模式操作?A公司把原材料深加工结转到我司,我司加工完成后再深加工结转到B公司可不可以?或者A公司申请异地加工给我司可不可以?还有没有其他的操作模式?

您好!A公司可以把原材料深加工结转到你司后,再由你司加工完成后深加工结转到B公司.但产品最终须出口。
http://www.cpa.js.cn/show/46383.html

(一) 本文由网上采集发布,不代表我们立场,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 本网注明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5日内与本网联系。联系方式:邮件 401945625@qq.com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微信号:13405609889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