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页 > 问答 >

2011.11.25号收到一笔一般贸易货款,金额为20965美金。由于是分批出口,在2011.11.25之前出过一笔货款为6195美金,剩余货物在12月份出口了,请问剩余货款14770美金没有做预收货款报告,现在核销改革试点12月1日实行,不在辅导期内,必需去外管局现场补办报告吗?急切需要您的答复,谢谢!

您好!您11年11月25日收到的预收货款是否做过预收货款登记?如果做过的,就不用到监测系统再报告。如果没做过,企业自主判断对其贸易外汇收支总量的影响,对于存在重大影响的,企业可外汇局现场报告的方式主动向外汇局报告。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http://www.cpa.js.cn/show/45664.html

(一) 本文由网上采集发布,不代表我们立场,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 本网注明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5日内与本网联系。联系方式:邮件 401945625@qq.com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微信号:13405609889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