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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是一家生产企业,现想与青岛保税区的一家贸易公司合作进口他从国外进口的原料。如果我们做进料非对口加工贸易。直接进口这家贸易公司的原料。我想知道这家公司从国外进口来是否还享受免增值税和进口关税。我跟这家贸易公司做来料加工好呢还是进料加工对口贸易好呢。

您好!保税区内企业从境外进口货物实行清单备案制;保税区内货物进入区外境内,按照货物实际的监管方式监管。 来料加工是指进口料件由境外企业提供,经营企业不需要付汇进口,按照境外企业的要求进行加工或者装配,只收取加工费,制成品由境外企业销售的经营活动。 进料加工贸易是指进口料件由经营企业付汇进口,制成品由经营企业外销出口的经营活动。进料加工贸易按照对外签约形式分为“进料加工非对口合同”和“进料加工对口合同”。 “进料加工对口合同”是指买卖双方分别签订进出口对口合同,料件进口时,我方先付料件款,加工成品出口时再向对方收取出口成品款项的交易形式,包括动用外汇的对合同或不同客户的对口的联号合同以及对开信用证的对合同。您需要根据本公司贸易实际选择相应的经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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