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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我是杭州辅导期出口企业,在试点区,因为是第一次出口,不知道在外汇服务平台如何操作逐笔登记,有以下问题,进去服务平台,里面只有预收货款报告和延期收款报告,如果先出口报关,在90天内收汇,该如何操作,是不是每一笔收汇都要在平台上操作,然后再第一次收汇满90天后,在把每笔收汇到外管局现场做报告,需要什么资料了,具体步骤请指教,O(∩_∩)O谢谢

您好!外汇局对于新列入名录的企业实施辅导期管理。在其发生首笔贸易外汇收支业务之日起90天内,外汇局进行政策法规、系统操作等辅导。企业应当在辅导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持书面材料到外汇局报告辅导期内发生的货物进出口与贸易外汇收支的逐笔对应情况。核查期内企业遵守外汇管理相关规定,且贸易外汇收支经外汇局非现场或现场核查情况正常的,可被列为A类企业。若被列为A类企业的,出口后90天内收汇的,不需要做延期收汇报告,超过90天收汇的需要做延期收汇报告。企业做逐笔对应报告的,所需资料需要根据主管外汇局的要求来准备。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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