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逐笔核销”来举例:企业某票出口以FOB方式报关,但合同是CIF成交(收款也是CIF全额收款)FOB报关价是8000美金,但银行收汇全额10000美金,在进行外管局核销的时候如果不理会这个2000美金的差额,是否会造成可结汇余额不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