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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海运费应该进入非贸易,但是已经和货款进入贸易待核查了,银行还不给我们改,他们说一起来的款项必须一起进入待核查,所以导致多收汇,在新系统怎么报告,而且其中还包括30天以上的预收。

您好!如果不能改的,对于海运费,如果金额较大的,建议按照差额报告。预收款,按照预收款报告。
http://www.cpa.js.cn/show/439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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