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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出口货物报关单的出口日期是2011.10.27,监测系统预收货款报告新增显示的收汇日期是2011.11.23(不到30天),是否已报告预收货款写的是“否”。这样的话,我要不要管监测系统的信息?还是我还要去外管做现场报告?还有出口在10月,收到货款在11月,应该也不算预收的吧?怎么预收货款报告新增里有信息,不懂的很!谢谢!

您好!检测系统申报的是12月1日之后的数据,企业不需要在检测系统申报。企业10月出口的数据,属于预收款的,在国际收支申报的,还是需要报告预收款,但是根据您的描述,应该是延期收款,不属于预收款。出口10月,收款11月,属于延收。
http://www.cpa.js.cn/show/436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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