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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有一笔9.28日出口的货物,其中一部分货有质量问题,客户要退其中的一部分货,我公司是B类企业,现在是试点地区的企业,未收汇未核销,但在出口退税已做单证收齐,已交国税!现在想问的问题是出口退货的货款出口日期是9.28,按正常的话这个月12.25号之前要收回来,要不就变成延期收汇了,旧系统没登记,新系统也登记不进,那我这笔款如何处理啊?是整笔都不收,还是怎么样啊?最怕延期了,退货上的收款有什么规定啊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货物是要退运出口的,企业到时候申报的时候按照退运货物出口,进口退运的报关单可以抵扣出口的报关单,企业不需要收汇的,是不需要报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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