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页 > 问答 >

您好:我公司11月份出口一单货,客户在打货款给我们时多打了一万美金的货款,并且多打部分作为下一单货的预付款。但是现在新的收付汇系统开通之后,第一笔款作为第一次出口收汇的货款了,请问是否会影响出口额和收汇额的对应(11月份出口的这单已再老系统内核销)?并且下一单出口时收汇进来金额肯定会比报关的少一万美金,请问这样操作是否可行?个人认为总量上仍然对应的,不知道外管局是否会现场核查

您好!现进口核销制度已改革,A类企业外管会对企业的付汇数据进行总量核查,不再逐笔核销,因各地监管条件不同,如当地外管有特殊要求需要一一对应的,建议与主管外汇局联系确认。对核查期内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外汇局可实施现场核查:(一) 任一总量核查指标与本地区指标阈值偏离程度50%以上;(二) 任一总量核查指标连续四个核查期超过本地区指标阈值;(三) 预收货款余额比率、预付货款余额比率、延期收款余额比率或延期付款余额比率大于25%;(四) 来料加工工缴费率大于30%;(五) 转口贸易收支差额占支出比率大于20%;(六) 单笔退汇金额超过等值50万美元且退汇笔数大于12次;(七) 外汇局认定的需要现场核查的其他情况。一般情况下,如企业不偏离上述指标,外管不会对企业进行现场核查。
http://www.cpa.js.cn/show/42826.html

(一) 本文由网上采集发布,不代表我们立场,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 本网注明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5日内与本网联系。联系方式:邮件 401945625@qq.com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微信号:13405609889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