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页 > 问答 >

老师,您好,有几个问题,烦请解答,非常感谢。1.12月1号后到账的尾款(非预收货款)已经显示在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版)的网站了,需要进行报告吗?2.以前用核销单出口的,海关已经退下来了,该怎么核销?3.12月1号以前在原国家外汇局网上服务平台做过预收登记,还未出口的,还需要用核销单出口吗?

您好!1. 企业在货物报关出口后90天内收到货款则不需要报告,另外企业需要根据实际收汇情况确认收汇与出口金额是否存在较大差额,否则需要进行差额报告。2. 改革之后之前的逐笔核销已变为总量核查,因此无需核销。3. 目前出口所需的单证没有变化,仍需要核销单,待全国推广后会才会逐步取消纸质核销单。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http://www.cpa.js.cn/show/42629.html

(一) 本文由网上采集发布,不代表我们立场,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 本网注明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5日内与本网联系。联系方式:邮件 401945625@qq.com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微信号:13405609889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