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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现在收到银行的水单,收汇日期为12月以后的预收货款,货物也还没有出,要怎么结汇呢,还需要去“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上进行预收货款提款登记的吗?以前做的预收货款合同登记还有效吗?

您好!新政试行以后试点地区企业如果是30天以上(不含)的预收货款需要在外管检测系统中申报,然后凭有效单证即可前往银行结汇,30天以下的预收货款直接凭有效单证前往银行结汇,无需再操作预收款提款登记。如是12月以后出口货物,已收预收货款已经做过提款登记的,无需在检测系统申报。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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