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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我们的预收货款不超过出口日期30天是不是不用在监测系统里报告?2)收汇在出口后90天内就收到钱是不是也不用在系统里报告?3)如果预收货款已经收到了,然后马上在系统里做了报告,但实际在30天内出口了,是不是要去监测系统把已经报告的在30天内去删除掉或者做调整?4)转口贸易先收后支和先支后收,这个支和收是什么意思啊,是指先收到钱后付款和先付款后收到钱吗?一般这个转口贸易我们在什么样的情况下需要报告啊?

您好!1、是的;2、是的;3、是的;4、是您理解的这个意思。单笔合同项下转口贸易收支日期间隔超过90天(不含)且先收后支项下收汇金额或先支后收项下付汇金额超过等值50万美元(不含)的业务需要报告。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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