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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之前我已经收到货款,12月2日才会出口,出口核销网上报审系统里面已经有水单,核销单还没有,那之后监测系统出来后我该怎么做,还是和以前一样嘛?

您好!改革开始后,企业不需要逐笔报审,核销采用总量比对的方式进行。对于30天(不含)以上的预收货款,企业需要在货物进出口或收付汇业务实际发生之日起30天内,通过监测系统报送对应的预计收付汇或进出口日期等信息。改革后,不再使用网上服务平台,A类企业出口收汇不再实施联网核查。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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