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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10月份及11月份收到的预收款,出货要在12月份后出口,请问要在监测系统中登记吗?如果要登记的话,是现在就登记,还是等到12月1日以后。还有这些水单已经被我核销掉了,有没有关系啊?

您好!新政策实施之前,企业收到预收货款仍需要在外汇局网上服务平台上进行预收货款登记。核销跟结汇没有关系。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http://www.cpa.js.cn/show/418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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