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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货物贸易外汇管理试点之后,是不是出口日期在12月1日之后的就不用在出口收汇核销网上报审系统里面进行核销了?企业应该注意什么?

您好!试点地区外汇局对企业的贸易外汇管理方式由现场逐笔核销改变为非现场总量核查,不需要通过网上核销系统逐笔核销。外汇局通过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全面采集企业货物进出口和贸易外汇收支逐笔数据,定期比对、评估企业货物流与资金流总体匹配情况,便利合规企业贸易外汇收支;对存在异常的企业进行重点监测,必要时实施现场核查。具体内容您可以通过以下网址查看:http://www.zjport.gov.cn/detail/article/2011_3/9_26/2012221_1.shtml。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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