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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从美国进口一批医疗设备,70%预付,30%货到付款.2011年8月1日,我司在“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操作了”预付货款合同登记和付汇登记”,报关单上的海关签发日期为2011年9月28日,因公司人员变动,未及时进行“货到注销申请” 。1.请问现在进行“货到注销申请”,要在“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上面操作吗?2.去外汇管理局进行“货到注销申请”的话,我们需带哪些资料?3.延安路外管局的电话多少?

您好!1、货到注销申请需要在外汇局网上服务平台上进行操作;2、海关签发日期是9月28日的,应在10月13日之前办理注销,目前若企业仍未注销的,建议马上注销,网上注销的,不需要去外汇局办理;3、杭州外汇局电话:0571-87686114。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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