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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老师,一个水单对应两个核销单怎么做预收下的提款登记,预计出货时间那一行金额应该填水单金额还是两次出货金额?还有一个问题是银行给的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丢失怎么补办?是08年的。

您好!如果是同一个合同分批出口的话,提款登记时可登记一笔总金额,预计出口日期可分别填写,金额分别填写该出口项下所对应的预收货款金额。如果是网上核销用户的,核销系统中已经有了水单信息,企业直接在网上核销即可,不需要提供给外汇局纸质的核销专用联。如果是纸质核销的用户,需与银行说明情况并申请补办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或者,如果所在地外汇局同意的,可使用银行留存的复印件并备注相应的原件作废信息后代替原件,但因企业该票核销专用联时间较久远,需要企业具体与银行进行确认。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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