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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你好! 我司是外贸企业,办理出口退税的单证已收齐,在申报系统11.0中预审反馈信息说进项发票“在总局信息中不存在”,我经过认真核对,进项发票是8月认证的,2个月的反馈信息时间也差不多,但我已提交预审了,因为报关单日期是8月14日和8月18日,离90天很近,怕误事。想做个备案。不知如何备案?备案需要带什么材料?请指导,谢谢!

您好!企业因特殊情况无法在正常时限内申报出口退税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延期退税,需在货物出口后90天内申请,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出口退税延期申请并递交:《出口货物退(免)税延期申报申请审批表》、申请延期申报出口业务对应的出口合同或协议、申请延期申报出口业务对应的出口报关单、核销单、增值税发票及出口货物销售发票等。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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