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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去申请“关于申请出具(补办报关单)证明的报告”需不需要带些什么?

您好!根据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关于申请出具(补办报关单)证明的报告管理办法》的通知,除另有规定外,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联)因故发生遗失的,在货物报关出口三个月后,可凭有关凭证向主管其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提出申请,要求出具补单证明。出口企业申请出具补单证明时必须提供下列凭证资料:1、关于申请出具补单证明的报告;2、出口企业出口发票;3、出口货物运单或提单复印件。出具补单证明应由出口企业提出申请,经主管其退税税务机关审核人员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交由业务科长复核签字,报主管负责人批准签字并逐笔录入计算机后方可办理。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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