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我司是新办进出口企业,主要做进口,是不是在收付汇核查系统逐笔报告后,还要带相关资料到外管现场逐笔报告啊?我在核查系统已报送,但一直显示“已报送未审核”,这是什么原因呢?谢谢!
您好!外汇局对进口单位列入名录后自发生进口付汇业务之日起三个月内的进口付汇业务进行辅导管理。进口单位辅导期内的进口付汇业务须向外汇局进行事后逐笔报告。企业通过贸易收付汇核查系统进行逐笔报告,将网上逐笔报告填写好后向外汇局发送逐笔报告,之后打印报告表,并持相关有效商业单证或证明材料到外汇局办理报告手续。企业目前报告状态为已报送未审核的,说明外汇局尚未进行审核,企业可耐心等待,也可联系主管外汇局进行审核。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http://www.cpa.js.cn/show/38738.html
http://www.cpa.js.cn/show/38738.html
(一) 本文由网上采集发布,不代表我们立场,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 本网注明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5日内与本网联系。联系方式:邮件 401945625@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