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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我公司是在南京,属于收汇试点地区,有一个90天的辅导期,我想请问一下:1、是辅导期结束后的10天之内需要上交“辅导期企业收付汇业务逐笔报告表”,是辅导

提问:
老师您好,我公司是在南京,属于收汇试点地区,有一个90天的辅导期,我想请问一下:1、是辅导期结束后的10天之内需要上交“辅导期企业收付汇业务逐笔报告表”,是辅导期内发生的全部业务都要填上去还是就填前三笔?2、现在纸质的核销单是从八月份开始就不使用了么?到时候要怎么操作?谢谢老师!
回答:
您好!1、辅导期内实际发生的所有进出口业务都需填写。2、核销单需要后,出口退税申报程序仍跟之前一样,只是申报时无需填写核销单号,同时纸质退税资料也取消核销单。但中国电子口岸中仍需先操作数据报送。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出口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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