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如果核销单状态是未用或未用(已上传海关可报关),企业可以进入电子口岸执法系统—出口收汇系统—撤销备案模块撤销备案,然后重新备案。上海口岸代码是:2200。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http://www.cpa.js.cn/show/380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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