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页 > 问答 >

您好:我们刚收到工厂开进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计量单位一栏未填写,那这个发票可以吗?还是说退回工厂重开。PS:我们是一家外贸公司,要把这个进项开给另外一家公司。另,麻烦给我发下全套的退税、核销、收汇、结汇流程,邮箱lu412@qq.com谢谢!

您好!按税法规定不充许,必须根据业务如实填写。 除非是附有发票清单的发票,则单位可以不填写。有关的手册已发送到您的邮箱,烦请查收。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http://www.cpa.js.cn/show/37566.html

(一) 本文由网上采集发布,不代表我们立场,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 本网注明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5日内与本网联系。联系方式:邮件 401945625@qq.com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微信号:13405609889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