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3日预收一笔货款美元1770元,我昨天在外汇网上平台上做了合同登记,和提款登记。合同金额USD1800,预收USD1800。提款登记的时候我写的是登记为预收货款的金额USD1770。这样写对吗?国外客户是汇USD1800,扣了USD30,到银行待核查帐户是USD1770。今天,公司业务人员又说,上次的这份合同金额要增加,变为USD11025。已经汇来的USD1770元就当作预收的,请问这对我昨天已经登记过的这份合同有影响吗?现在这份新合同还要做预收合同登记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