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页 > 问答 >

你好,我公司在去年10月预付了一笔货款,合同金额应该为580000欧元,我在进行合同登记是输入的第一次预付金额174000欧元。第二次在今年6月份支付的。没有指定付汇银行,可是银行已经付出去了。现在关单到了,我要在系统里注销,请问注销多少?第二次付汇的银行要不要指定了,急!谢谢!

您好!如果没有指定付汇银行,银行是不可能对外支付的,您所说的两次付汇是不是在同一个合同项下的,在同一个合同项下的,可能会由同一个合同项下的银行直接付汇;货物进口后,企业需要在系统中申请注销,注销按照实际付汇的金额申请,第二次的付汇银行业需要指定,因为企业的预付款是由银行注销的,建议企业补操作指定付汇银行。
http://www.cpa.js.cn/show/37213.html

(一) 本文由网上采集发布,不代表我们立场,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 本网注明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5日内与本网联系。联系方式:邮件 401945625@qq.com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微信号:13405609889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