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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是软件制作出口,从网上直接发给对方,外管局说我们这种情况不需要报关,不需要领核销单,只牵扯结汇问题。请问老师,是不是这样子的啊?那我还需要办理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申请办理注册登记吗

您好!企业制作软件出口的,无论是以“海关通关方式”或“网上传输方式”出口的,均需办理海关注册登记。同时,出口企业在对外签定软件出口合同后,须在中国电子商务中心的MOFTEC网站上设立的《软件出口合同在线登记管理中心》上履行合同登记手续,并领取《软件出口合同登记证书》。此外,由于企业货物是从网上直接发给对方的,没有实物出口,不报关就不需要领取核销单,但如果不报关的话,企业收到外汇后结汇就会出现问题,因此建议企业制作相关的光盘作为介质,向海关申请报关,对有物质介质并采取通关方式出口的软件出口企业到海关办理软件出口报关手续时,应出示《软件出口合同登记证书》、生效的《软件出仁合同))(正本)和外汇管理局发放的《出口收汇核销单》。海关依据海关监管规定等办理相应的通关手续。企业货物出口收到外汇后,可占用一般贸易额度结汇。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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