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页 > 问答 >

6月份开具一张发票,对方在认证之后,被我方作废,我方到国税开具误作废证明单,对方国税不认可,下面该如何处理??如果让对方转出进项税的话,我方账务改如何处理?刚刚对方企业给我方电话说他们国税发来函到我们国税来了,这个函一般包含哪些内容,或者说明什么啊??

您好!因国税发函一般是通过专门的函调系统进行,属内部信息流转,我们电子口岸是无权查看并确认国税函调的内容。函调内容一般涉及开票信息、申请作废情况等情况是否真实。具体情况建议企业联系主管税务机关确认收函信息。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这价格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
http://www.cpa.js.cn/show/36672.html

(一) 本文由网上采集发布,不代表我们立场,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 本网注明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5日内与本网联系。联系方式:邮件 401945625@qq.com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微信号:13405609889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