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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外贸代理公司已收到出口货物预付款,但此时委托方还未发货,外贸公司可以办理结汇吗?可以的话,如何办理?

您好!只要有额度产生,即可对相应的额度进行结汇。企业新签约出口合同中含预售货款条款和合同中未约定而实际发生预收货款的,应在合同签约日起或实际收到预收货款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预售货款合同登记手续。在实际收到货款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做提款登记,完成提款登记后进行预收货款注销即可。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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