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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公司被B公司吸收合半,A公司上一年年进出口总值50万美元以上,B公司上一年度未有进出口业务,两家公司原来的类别都是B类,现在B公司吸收合计A公司后,B公司类别可以调整为A类吗?海关要求的其他条件都符合。

您好!B公司吸收合并A公司后,B公司仍为主体。根据海关规定,A类企业的考核完全根据主体公司(B公司)上一年的实际情况审核。而B公司上一年度未有进出口业务,那必定未达到A类企业上一年度进出口总值50万美元以上的要求。因此,B公司是不可以调整为A类企业的。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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