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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关单的签发日期是2010.10.27号,那有效期是2011.1.27号,我在网上未申请延期付款,那我28.29号还可以付款吗?就是说未申请延期付款,付款日期可以是在有效期之后的15天内吗

您好!未登记延期付款的,对应的付款登记就不会在已确认列表,不能再有效期之后的15天内付款。如有其他疑问,欢迎继续在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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